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5日发布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凌成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凌成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成兴利用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新闻网
1984.02-1987.03 江西省上高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7.03-1990.08 江西省丰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0.08-1992.08 江西省经委副主任
1992.08-1995.07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1995.07-1995.11 江西省省长助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局长(经理)
1995.11-1997.08 江西省省长助理
1997.08-1997.11 江西省省长助理,省经贸委主任
1997.11-2001.12 江西省省长助理
2001.12-2006.04 江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6.04-2006.12 江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6.12-2007.06 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7.06-2013.05 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3.05-2013.0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6-2018.0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