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法庭起诉的时候,韦大爷可不如现在这般气定神闲。韦大爷和他的老伴经营一家卖水电装修材料的小店,朱某是朋友介绍过来买电线的,碍于介绍人的关系,当时并没有让朱某在供货单上签字。现如今,他起诉朱某要求支付10年前所欠的货款3000余元,但拿不出任何证据,只有一张朱某的名片。
这样的故事在我们屯溪区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每天都在发生。千千万万个“韦大爷”的难事,我们都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如我在诉,情同此心。韦大爷眼中年轻的小伙子小姑娘们平均年龄不到35周岁,组成了如今的“红色青年法庭”,尽管我们没有韦大爷描述的“面如黑炭”,但我们同样拥有京剧脸谱中黑脸代表的刚正不阿、公正断案;尽管我们没有“额前月牙”,但月亮代表的清正廉明是我们法院人的毕生追求。
正是抱着这样的情怀,我们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支部建在庭上、党旗飘在岗上、冷暖系在心上、品牌立在审上,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让“小法庭”焕发“大能量”。我们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些沉甸甸的表彰不仅是对我们过去努力的认可,更是激励我们不断前行的动力。
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一个企业的未来。我们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用最高标准、最优作风、最实举措,切实为民解忧、为企纾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让心中的“月亮”——公正与廉洁始终照亮法院人前行的道路。
本期讲述人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供稿: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刘欣欣 孙梦瑶
编辑:朱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