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3日14时25分左右
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
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
一载有31名乘客的“三无”船舶
行驶途中倾覆
乘客全部落水
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10月13日发布《秦皇岛卢龙“4·13”重大船舶倾覆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个人使用“三无”船舶非法运营、违规载客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船舶稳性差,行驶途中突遇横风,水面波浪冲上甲板左侧,左舷乘客向右舷躲避,乘客集中一舷产生的横倾力矩,叠加风力产生的风倾力矩,超过船舶本身的最大复原力矩,导致船舶失稳倾覆。
事故间接原因
1.事故船舶经营者
(1)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水上观光游览活动,未配备船舶救生设备,不具备专业施救能力,非法运营,违规载客。
(2)事故船舶驾驶员张臣,无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违规驾驶船舶。
(3)事故船舶管理人员杨新颖在明知事故船舶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组织游客登船,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
2.遇难游客组织者
(1)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该公司河北路营业部负责人徐传起,组织游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上观光游览活动,未提前进行安全评估,未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安排不具备导游资质的王春梅担任导游,王春梅对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该旅游团中4人死亡。
(2)唐山欢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古冶区林西营业部负责人徐晓涛,组织游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上观光游览活动,未提前进行安全评估,未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由不具备导游资质的翟贵元担任导游,翟贵元对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该旅游团中3人死亡。
(3)自然人柯兆辉、张艳英。无旅游经营资质,组织游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上观光游览活动,未提前进行安全评估,未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雇用的导游张海波对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该旅游团中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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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事故船舶驾驶员张臣、事发当日负责管理船舶和游客登船的杨新颖、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河北路营业部负责人徐传起、无相关资质开展旅游活动的柯兆辉、无相关资质招徕和组织游客并担任导游的翟贵元等6人被批准逮捕。
唐山欢行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古冶林西营业部负责人徐晓涛、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永乐园营业部负责人于艳霞、河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唐山卫国路营业部负责人左莎莎、无相关资质招徕游客并担任导游的张艳英、导游张海波、无相关资质担任导游的王春梅等6人被取保候审。
(二)有关公职人员
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对24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其中,对秦皇岛市政府分管市海洋和渔业局的副市长高向阳、分管市林业局的副市长郭建平批评教育;
对卢龙县委书记张志明、县长于忠林予以诫勉,给予卢龙县政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的副县长钱志强政务警告处分、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县长陈峰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刘家营乡党委书记胡劲松、乡长孟庆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吴新顺、秦皇岛市林业局局长骆德新予以诫勉,给予秦皇岛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王耀文政务警告处分、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孙洪奎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健党内警告处分、四级调研员张国友政务记过处分、一级主任科员周建华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邹庆丰党内警告处分、一级主任科员伦辛国政务记过处分、湿地公园服务中心主任李宾政务记过处分;
对唐山市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马洁予以诫勉、给予副局长唐英政务警告处分,对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赵立宏予以诫勉、给予旅游业发展管理中心主任李彬彬政务警告处分,对古冶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谭大伟予以诫勉、给予副局长岳庆政务警告处分。
(三)相关单位及人员处理建议
1.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义务,组织游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张家口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旅游资质,并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唐山欢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义务,组织游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唐山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旅游资质,并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3.河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下设营业部(唐山卫国路营业部)私自委托旅游业务,将招徕的游客转给徐传起组织的旅游团。建议由石家庄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张海波。建议由河北省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导游证。
乘船安全提示
1.乘坐正规的渡船或客船,不要乘坐无证船舶。
2.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3.按秩序上下船,不要拥挤、争抢。
4.在船上听从船员指挥,不要在船头、船尾逗留。
5.不要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
6.不要把危险物品、禁运物品带上船。
7.船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8.不要把手、脚伸出船外嬉水,不在船上打闹、追逐,以防落水。
9.遇到大风、大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尽量避免乘船。
10.夜间乘船时,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
意外落水怎么办?
1.意外落水时,要抓住时机大声呼救,引起他人注意。
2.尽量抓住水中的漂浮物,利用浮力求生。
3.水中发生“抽筋”时,要保持镇定,拉长“抽筋”的肌肉,让其伸展和松弛。
4.不会游泳时,应立即屏住呼吸,尽可能使头部后仰,用嘴呼吸,保持镇定等待救援。
5.同船人员可以使用救生设备进行救助,并及时请船员或救生员进行救助。
6.被救援时,不要惊慌地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助者的指挥。
乘客乘船禁止下列行为
❎ 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 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和剧毒危险化学品。
❎ 船舶未停稳上(下)船。
❎ 未成年人单独乘船。
❎ 其他有碍安全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船舶不得出航
1.安全检查不合格。
2.证、照不全。
3.超员、超载。
4.人与大牲畜共载。
5.船员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6.大风、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
7.凌汛期、洪水涨落期。
8.夜间非夜航航段。
9.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情形。
救生衣如何正确穿戴?
01 系紧卡扣
02 系上固定带
03 吹响救生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甘肃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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