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思茅区这类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民生   2024-10-10 17:18   中国  

今天(10月9日)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

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内容如下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发〔201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普洱市思茅区淘汰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有效期不超过4年,过渡号牌及行驶证已于2023年6月15日停止使用,现通告该类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请广大车主于2024年10月12日前至云南省商务厅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普洱市思茅区中升摩托车销售商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57号,电话:13887969537)报废或以旧换新。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悬挂“白底红字”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扣留并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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