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婚约财产纠纷案
选送单位:
陇南市妇联
调解单位:
陇南市成县巾帼工作室
调解员:
李芳
案例基本情况:
李某某与贺某某系同村村民,交往一段时间后确定了恋爱关系,为缔结婚姻,李某某给贺某某父母彩礼126000元,并为贺某某购买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等,花费4万余元。双方在协商办理结婚事宜时,因贺某某母亲提出先买房后结婚的要求,随终止了婚约关系。双方因彩礼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巾帼工作室调解员对双方彩礼金额和资金往来进行了仔细梳理,从案件事实和本地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分析,引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学法用法守法。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贺某某同意退还彩礼126000元和首饰(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因缔结婚约不成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即意味着与给付彩礼方缔结婚姻的承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最后终止婚约关系,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给付彩礼的目的并未全部实现,调解中综合考虑当地风俗、彩礼数额等因素,在理清彩礼与首饰金额的基础上,返还彩礼和首饰,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有效引导群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让婚姻回归到“爱”的本质,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共同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END
监制:张 玮 责编:王若谦
编辑:刘子婷 供稿:甘肃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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