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合作贸易大会暨供销贸易展览会邀请函
由中贸企协主办的“2024中国合作贸易大会暨供销贸易展览会”将于11月15-1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隆重举办。本届大会以“高质量与可持续”为主题,由综合论坛和多场平行会议组成。届时,来自全国2000多位商贸流通领域的参会和参展代表全程出席,包括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零售企业、品牌厂家、设备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等。同期举办的供销贸易展览会,总面积预计达50000平方米。涵盖乡村振兴成果、优质农副产品、供销集市、进口商品、网红爆品、商超好品、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特色美食、美酒好茶、预制菜肴等主题板块。通过政府组展推介、供销贸易展览对接平台(京东馆筹备)、“陕靓登场”直播、电商平台选品、连锁企业采购、主流媒体宣传等方式,构建从生产端、供应端、销售端到展览展示、品牌塑造、贸易洽谈、对接推广等新合作平台。中再农废平台将对参展企业和赞助企业给与资源对接、营销推广、品牌赋能等支持。咨询方式:18500281178(同微信)。
为了响应“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和“县域高质量产业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农林废弃物分会拟召开《农废资源化助力县域乡村振兴高质量产业发展》沙龙,以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基础,融合农业一二三产业及EOD模式,助力农业双碳、绿色农业、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农业、农产品品牌化和县域经济高质量产业发展,欢迎地方政府、研究机构、行业企业参与,欢迎相关政府、机构和企业报名。咨询方式:18500281178(同微信)。
合作招募
1、某投资公司拟寻东南沿海省份合适的地方落地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该公司在粪便处理方面,拥有除臭技术,生产菌肥的技术,还有一个做蚯蚓养殖及有机肥的合作方和做黑水牤养殖的合作方;如条件合适,或者对提供的地块有税收要求,还可以做桑蚕“种植+养殖+加工+新能源”一体化的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0污染,项目中产生的农业废弃物可以100%回收循环利用。咨询方式:18500281178(同微信)。
2、为了满足地方政府及企业融资需求,现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达成合作,为地方政府提供国家级和省级各类涉农项目申报服务,包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数字农业试点、绿色种养循环试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等不同类型项目,帮助地方政府在项目评审认定中脱颖而出,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提升区域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同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中长期国债和投融资服务。咨询方式:18500281178(同微信)。
3、无锡迈晟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立足无锡餐厨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区位优势,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以物联网餐厨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全国餐厨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业的规模化整合,综合处理生物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可以有效解决厨余垃圾,农业秸秆,蔬菜的废菜,菜根,废水果,草,树叶等生活废弃物堆积造成腐烂发臭的问题。同时将废弃物综合发酵成为高效有机肥,变废为宝。实现全过程自动云控制,速制成有机肥,氮磷钾含量高,无味,褐色粉末状,可直接入土为肥,有效改善土壤有机肥力。另寻传感器厂家合作。咨询方式:18500281178(同微信)。
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织执行2019年第四批国家推荐性标准计划的通知》(供销科标字【2020年03号)文件批复,中国再生资源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作为起草单位,起草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已经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22第21号公告(第374项)发布即将实施。现诚邀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秸秆收储运和秸秆相关生产企业参与此国家标准推广普及、示范研讨等活动。咨询:18500281178
2022年3月,随着《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出台,采用EOD模式的项目迈入稳步推进及规范管理阶段。为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融入区域产业发展EOD项目, 分会联合第三方EOD项目服务机构征集相关企业项目技术入库,同时充分展示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行业发展,宣传优秀品牌企业、挖掘创新技术、推广应用产品,传播区域先进经验,现诚邀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秸秆收储运、装备制造和秸秆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参与,展示企业品牌、应用产品、先进技术、应用成果和优秀案例。咨询:18500281178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Protected Eco-origin Product,简称PEOP)是指产品生命周期内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特性的产品。2018年机构改革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主动承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主动创新,通过颁布团体标准为基础,打造公正、公开、权威的平台。生态原产地产品凝聚了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本质内涵,还可以提升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整体形象、国际知名度、信誉和产品附加值,推动企业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双循环舞台。经认定过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可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健康生态消费,赋予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满足消费者更高端的需求,有助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咨询方式:18500281178(同微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我部组织制定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1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信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4日印发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排污许可制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核心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
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许可管控,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
二、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配合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完善排污许可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超标判定方法。推动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制订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名录,完善土壤、海洋、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等管理需要。发布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技术规范,制修订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善重点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研究,健全排污许可技术体系。
(二)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推动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海洋工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探索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畜禽养殖氨排放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路径。优化排污许可证格式及管理内容,实施新版排污许可证。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流程,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建立排污许可管理标杆指标体系,打造一批排污许可管理的标杆地区、行业和企业。
(三)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建立部门联审联查、共管共用工作机制,组织按照水、大气、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噪声以及自行监测等环境管理要求分工审查,对首次申请或者因涉及改(扩)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去向变化、排放口数量增加而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视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现场核查。制订发布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核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常态化核查,完善“企业自查、地市排查、省级抽查、国家复核”质量保障机制。对首次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分别按20%、10%的比例每年滚动开展常态化抽查,将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核查纳入固定污染源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推动实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污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建立排污许可与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数据共享、动态关联匹配和联动管理机制。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入河(海)排污口管理与排污许可管理的衔接。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载明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三、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五)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统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协同改革,完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体系。制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统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协调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类别。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联动,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及特殊监管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优化排污登记表内容,适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需求。
(六)推进总量控制制度衔接。制修订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对达标区和非达标区排污单位分类施策,推动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或者加严许可排放量等措施,实施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许可排放量应根据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污染物排放量等依法合理确定。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完善自动监测管理规范,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推进污染物排放量执法监管。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的确认凭证、排污交易的管理载体。排污单位实施的减排工程措施及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应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记载。
(七)优化自行监测制度联动。建立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编码管理,推进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执法监管平台排放口编码统一,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监测信息。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自行监测过程管理。
(八)加快生态环境统计制度衔接融合。启动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工作,形成生态环境统计和排污许可统一信息报表,逐步统一规范固定污染源填报内容、污染控制因子、核算范围和方法、管理要求等。2025年开展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面衔接试点,制作统一信息报表并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填报,相关数据同步传输至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实现一次填报同时满足两项需求。到2027年,推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全面应用于生态环境统计,实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
(九)强化环境保护税衔接。统一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量化管控的污染物种类及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对排污许可证明确的污染物排放口分别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推进基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按照国家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有 关要求,建立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金税系统数据对接与共享机制。到2027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成为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重要依据。
(十)探索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建立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衔接机制,研究将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环境影响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的实施路径。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衔接的实施路径和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推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环境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四、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十一)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实行自主申领、自我承诺、自行监测、自主记录、自主报告、自行公开,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关键岗位责任人和责任事项,规范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建立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情况自我核查、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排污登记单位应如实填报污染物排放信息,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
(十二)严格排污许可监管执法。排污单位是生态环境部门固定污染源日常监督执法的主要对象。排污许可证作为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要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监测部门做好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自行监测方案的合规性核查、执法检查的技术支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排污许可审批和环境执法部门;排污许可审批部门根据自行监测执法检查、合规性核查结果,督促排污单位依法变更或者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境执法部门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固定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加强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安装、使用、联网和正常运行等情况的执法检查。鼓励组织开展排污登记信息抽查,重点检查降级登记问题、排放标准等内容。严惩违法行为,加大对排污许可违法行为震慑力度,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监督帮扶范畴。
(十三)提升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排放口规范设置二维码标识,推动排污许可证电子化管理。推行非现场监管,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获取排放数据作为非现场监管的重要依据,为现场监管提供违法行为线索。优化环境执法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有序推动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排污许可数据全面支撑固定污染源日常监管和环境执法监督。
(十四)强化社会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主动公开排污许可证和处罚决定,畅通有效的意见交流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将排污单位处罚决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建立公众有奖举报机制,推动社会公众、企业职工、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参与监督,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守法、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
(十五)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互通、智能校核、统计分析等功能,提升平台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稳定化水平。制定平台建设、共享接口技术规定,建立平台运维管理规范化制度。加强排污许可数据库建设,推进固定污染源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协同管理,强化数据共享与整合应用。编制排污许可证辅助校核规则,研发辅助校核模块,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数据质量。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鼓励开展排污许可前瞻性研究,启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学科建设,提高排污许可科技支撑水平。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开展排污许可技能大赛。鼓励出台规范排污许可技术机构管理指导文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团队。
问:《实施方案》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从“十三五”开始,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为提高管理效能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2024年1月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再次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的改革目标任务。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大板块”“十六方面”内容。
作为生态环境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首个改革文件,《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建设美丽中国。
问:《实施方案》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以下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前瞻性与承接性相统一。立足于现有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基础,承接以往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继续深化细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紧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紧扣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强化多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控制,立足当前、谋划长远。
二是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兼顾。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制度改革阶段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谋划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路径,增强宏观性和指导性,突出核心和全面,体现针对性和约束力。
三是坚持系统性和突破性相结合。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目标协同、任务协同、制度协同、监管协同,既全面统筹排污许可制自身改革内容,又推动解决改革进程的难点和瓶颈,更好服务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
问:《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工作目标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锚定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改革目标,从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等方面,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改革任务,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核心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分阶段改革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实现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固定污染源改革全联动。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许可管控,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
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聚焦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推动各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二是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动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衔接融合,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路径,积极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三是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聚焦三方责任,推动构建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从排污单位层面,推动排污单位构建基于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制度;从管理部门层面,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从社会公众层面,通过推动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保障公众监督权利。
四是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通过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组织保障等措施强化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提升许可平台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做好保障。
▌素材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辑整理:VOCs前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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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甄品”特色产品推荐
1、地理标志农产品周至、眉县猕猴桃
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周至、眉县猕猴桃新鲜上市,猕猴桃俗称水果中的维C之王。周至猕猴桃的质地柔软,味道被描述为草莓、香蕉、凤梨三者的混合。眉县猕猴桃形成了以徐香、海沃德、翠香为代表的绿肉猕猴桃系列,以红阳、脐红、楚红为代表的红肉猕猴桃系列,以华优、金艳、早金为代表的黄肉猕猴桃系列。特别是徐香猕猴桃具有柑橘、草莓、甜瓜、菠萝等水果混合香味,香味浓厚,酸甜可口。
2、潍坊尧帝农耕庄园《金鸽山》牌小米
金鸽山周围的山旺古生物国家地质公园的附近,土壤是1800万年前形成的硅橾土和火山爆发形成的沙麻岗,内含丰富的有机质和各种微生素矿物质。尧山、金鸽山地处丘陵山区地带,岩石为玄武岩、汉白玉石、石灰石,土质以褐色砂壤性土为主,有机质含量0.8-1.2%,PH值平均7.1,碱解氮66.72PPM、速效磷22.6PPM、速效钾123.7PPM,磷、钾、矿物质、微量元素等含量高。金鸽山小米已有4000多年的种植历史,早在尧帝时期就作为贡品上奉朝廷。米态饱满,色泽亮丽,蛋白质≥9.0%,淀粉≥65.0%,脂肪≤2.8%,赖氨酸≥1.8g/100g,锌≥14mg/Kg,另外还含有钙、铁、钾、胡萝卜素、维生素B1等。用金鸽山小米熬粥,粥顶米油覆盖,挑之连片,搅之复生。米花绽放,匀布其中,不升不沉,粥糊稳定。粘而不稠,滑而不腻,入口柔顺,芳香四溢。观之可亲,饮之可人。炒后熬粥,可以去火、解暑,胜过绿豆汤;熬成米油,可以开胃、健脾、美容;细粉熬成米膏,可以抗衰老、强身健体,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它具有独特的助眠功效。咨询:1850028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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