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酒助兴,有人借酒浇愁,酒精能够使人兴奋,也会使人冲动犯错。有些人在酒后“放飞自我”,酒醒之后却懊悔不已,但酒醉绝不是违法的理由,近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从严从快查处一起醉酒殴打他人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人,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12月1日晚,霍某某与朋友酒后到望远辖区一KTV喝酒唱歌至次日凌晨2时许,餐厅店员到包厢提醒霍某某2点要打烊,而霍某某仍未尽兴,出包厢后与店员协商延长唱歌时间,店员告知霍某某最多能延长至2点半,霍某某态度强硬,非要延长至3点,店员向霍某某解释原因,此时霍某某不听解释,便以服务态度差等原由开始辱骂餐厅员工,并将餐厅保温壶、包厢门把手损坏,烧烤师傅见状与霍某某理论时,又被其殴打,后霍某某又抓着餐厅店员的头部来回在地上磕,致使店内三名店员身体不同程度受伤。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霍某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霍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冬季行动以来,望远派出所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永宁贡献公安力量。
警方温馨提醒:喝酒要适量,莫被酒精“控制”头脑。饮酒过程中,自己要有节制,做到心中有数,不可贪杯。酒后不要打架斗殴,酒后遇事要学会冷静,三思而后行。冲动是惩罚,打架更高价!轻则治安违法,重则触犯刑法。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遇到冲突事件及时报警处理,少一点冲动,多一点理智!
供稿:望远派出所
编辑:蒋丽丽
校对:张宝鹏
审核:王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