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关于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行为有奖投诉举报的通告
民生
2024-11-03 20:02
河北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县市场监管局制定《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现就有奖举报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包括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以超过国家标准、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等违法行为。三、奖励条件:举报奖励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线索,且举报内容需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最终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奖励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奖励金额有所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如提供详细违法事实及证据,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可获得300元奖金奖励;基本符合的,可获得100元奖金奖励。重大违法行为则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五、奖励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在举报查处结案或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后,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奖励,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点击下方免费发布浏览宁晋便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