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东汪镇东汪四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度第12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东汪四村村北(东至东汪中心小学,西至东汪四村田间路,南至田间路,北至东汪四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46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18日开始,由东汪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