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21时20分许,胡某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沿体育馆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鹰潭市第九小学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到停放在路边停车位内的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后,胡某起身步行逃离现场。数日后,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孙诚将胡某查获。
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均有购买保险,如非逃逸可以按正常的出险程序向保险公司理赔。然而田某、胡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不仅自掏腰包给人修车,还分别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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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21时20分许,胡某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沿体育馆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鹰潭市第九小学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到停放在路边停车位内的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后,胡某起身步行逃离现场。数日后,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孙诚将胡某查获。
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均有购买保险,如非逃逸可以按正常的出险程序向保险公司理赔。然而田某、胡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不仅自掏腰包给人修车,还分别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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