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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针对新国标中“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的规定,有部分网友担忧个人信息是否会被过度采集,还有一些网友询问:“北斗模块如何收费?”来看相关专家解读👇
电动自行车上新增“北斗模块”
是否会侵犯隐私?
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及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具有“北斗模块”; 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应设计有“北斗模块”,销售时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
北斗模块能够提供经度、纬度、速度、定位时间等定位信息,主要作用是为用户提供实时三维位置、速度和时间等信息。北斗模块在提供定位服务的过程中是不收费的。
对于消费者担心的个人信息是否会被过度采集的问题,专家表示,“北斗模块”的定位服务功能需要用户授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开启或关闭北斗定位功能。而且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的4G、5G通信模块已经符合国家相关加密规定,确保相关信息传输途径的安全性。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后视镜安装有何要求?
新国标发布后 旧标车如何处理?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自行选择按照新或旧标准生产。 但从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和在售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给予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专家表示,新标准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的生产、销售、经营等行为,对于普通消费者之前已经购买的车辆,不受新标准约束,不会被强制淘汰,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更换。
▍来源:融媒大名
▍整理:大名县生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