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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购买二手商品房交易风险的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居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慎选择房地产经纪、二手房交易(门店)、房产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和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人员。
二、认真核对二手商品房基本情况和交易信息,确定卖方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实所购二手商品房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认真查询是否属于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如廉租房);认真查询是否属于禁止交易的房屋,如违章建筑、集体产权房屋、待拆迁住房、涉及诉讼的房产、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及未取得上市许可的特定房产: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
三、谨慎支付二手商品房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县住建部门设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四、规范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严格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交易纠纷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六、商品房交易属于市场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建议广大居民应根据经济生活需要理性进行商品房交易,不要恐慌性买卖,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投诉举报电话:0310-6570076 0310-6585033。
附:大名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信息表
2025年1月9日
附件↓↓↓
大名县房地产经纪机构
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信息表
(截至2025年1月9日)
▍来源:融媒大名
▍整理:大名县生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