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2024年创业扶持项目开始申报啦!申报条件是什么?如何申报?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
申报条件
创建范围
创业扶持项目是指由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创办、带动就业明显、为促进就业创业发挥典型带头作用的夷陵区各类经营实体。
创建主体基本资格
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近5年在夷陵区内依法登记注册(2019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2年以上(2022年10月1日以前注册),法定代表人股权占比不低于25%,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或所运营的平台电子商务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吸纳5人以上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经营实体法人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规范经营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无偷税漏税行为、劳动用工规范;经营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事业等。
申报程序
(一)评审
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填写《夷陵区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夷陵区创业扶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区人社局推荐,区人社局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照《夷陵区创业扶持项目考评表》(见附件3),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进行实地考核和量化考评,提出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创业扶持项目名单。
(二)公示
经区人社局研究确定后,对候选创业扶持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认定
区人社局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表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对创业扶持项目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从夷陵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列支。
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按时将以下申报资料(签字盖章)分项制成PDF格式扫描及纸质版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申报资料。每个文件夹应包含:①申报表;②推荐表;③考评表;④佐证资料(对照考评表逐一分项制作PDF文件,照片需标注)。
(二)已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且在有效期内和已认定为省、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的,已享受省、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及省、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申报。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在产品质量、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较大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称号,追回奖补资金,并向相关部门建议列入失信名单。
咨询电话
0717-7816006
报送地址
夷陵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04室(湖光路7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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