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市旗两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创新推出前端源头预防、中端化解止纷、末端规范纠偏的“三端”工作法,形成具有通辽特色的“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化解”品牌模式,实现纠纷化解“双向奔赴”。
立足“政府+法院”
抓“前端”源头预防
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政府与法院间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每月通报行政案件受理情况,并及时向事权行政机关下发预警信息,切实提高行政争议源头预防的能力与水平。聚焦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与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建立产学政研战略合作关系,打造通辽市首家行政执法培训教育基地,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8万余人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致力“复议+调解”
解“中端”疑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创新行政复议“三步调解法”,在行政争议源头、中枢、末端同时发力,搭建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等多方沟通平台,破解矛盾纠纷化解瓶颈,着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调解率已由2021年的7.2%上升到2024年的30.53%,有力推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建议+督办”
治“末端”提质增效
切实加强行政建议工作,对推送的败诉案件及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和督办函等方式向有关执法单位提出意见,并及时跟踪被建议单位反馈采纳建议情况,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截至目前,共印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7份,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来源:法治通辽
采编:孙 东
校对:张铁牛
初审:王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