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4年,通辽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己任,锚定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坚持在改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司法为民,挺膺担当,在新征程中交出高分答卷。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要求,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市坚持立标立制并举、有形有效并重,上下联动、持续发力,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干部职工精气神更加振奋,切实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一是实现了司法所乡镇街道全覆盖,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通过完善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购买服务、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等措施,全市司法所新增人员95人,现司法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已达57人,基层法治力量进一步充实。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保障工作,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司法所经费保障达650万元,推动业务用房、设施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全市司法所新增办公用房面积1932平方米,独立业务用房增至51个,占比43%。三是以司法行政业务数据为“风向标”,每月召开业务态势分析会和交流会,率先实行“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并在联动推进速度、预期目标达成度等方面走在前列。现已健全“四所一庭”系列制度11项,推动派出所副所长兼任司法所副所长模式全覆盖,调解组织派驻基层法庭全覆盖。
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类专项行动,在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人民调解向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延伸,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6个,全市新设6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二是组织参加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联合举办的调解员大赛,并以线上同堂视频培训形式实现对全市9018名人民调解员(含村镇调解员)的培训全覆盖。1个调委会6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组织和调解员,26名调解员被评为自治区金牌调解员。三是制定《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石榴籽调解品牌创建方案》,统筹开展石榴籽调解品牌创建工作,带来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的发展进步,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五籽同心”的“石榴籽”品牌受到了央级报刊、媒体平台的关注,相关工作信息在《法治日报》、《司法所工作》、《实践》杂志、《通辽日报》、《通达融媒》以及司法部公众号、司法部工作信息、内蒙古政法上予以刊发、转载。品牌创建工作带动全市人民调解案件实现跨越式增长,本年度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4507件,涉案金额4.5亿元,同比增长93%,调解成功率达99.6%。
基层治理工作“提标扩面”
一是坚守安全底线,源头稳控彰显担当作为。各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12项重点内容,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一人一册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控对策和措施,及时化解排除问题隐患;各基层所紧扣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定位,持续在安置帮教“前置衔接”“安置帮扶”上发力,目前,全市在册帮教人员建档率、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二是坚持重心向下,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逐步将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成面向群众的主阵地,深化“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调解组织”的“四个一”机制,为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在司法所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行政复议代办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逐步形成“一所五站点”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三是坚持结合“法治乡村示范建设法治进万家”“律师进乡村”,将法治宣传送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已经实现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法律顾问的目标,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1342人,已经实现每个嘎查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的要求。基层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与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增强法律宣传效果。
来源:法治通辽
采编:孙 东
校对:张铁牛
初审:王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