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县春节期间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淅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5年2月4日(正月初七),对辖区内不影响交通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口头警告、免予处罚的柔性管理措施。但对酒醉驾、客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将加大整治处罚力度。免予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下:二、景区、宾馆、酒店、商圈周边(非严管路段)违法停车,但未妨碍交通及时驶离的;三、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等法律规定可扣留车辆的,但现场已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且已收集完证据的,原则上不扣车。同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开放城区学校周边的限时限行路段,车辆可以双向通行。淅川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超员、不超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安全文明出行。祝愿广大市民春节快乐!淅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7日
编辑:殷晓莹
审核:杨 冰
监审:王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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