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佛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举措,佛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组织开展第二届佛山市营商环境改革“优秀创新案例”征集遴选活动。在综合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得分后,本次活动将遴选出若干个“优秀创新案例”。
投票须知
点赞时间:12月16日10:00—12月24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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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马上看看来自
佛山司法行政系统的
五个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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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 佛山市司法局 —
近年来,佛山市司法局整合服务资源,坚持企业导向,探索创新服务,打造一站式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助推佛山市营商环境改革,建成与佛山产业体系相融合,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服务格局。自服务中心建立以来,共惠及企业近500家,受益人数近万人次。
主要做法
一、聚力“多元矩阵”,凝聚多方力量,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促进“供需对接”,调动服务资源,精准满足企业法律需求。
三、打通“任督二脉”,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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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 南海区司法局 —
佛山市南海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启动以来,贯彻落实市关于“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体系建设要求,持续高标准推进镇街执法队伍统筹运行,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目标,从组织统筹、执法联合、机制构建、数智赋能四方面建设出发,充分发挥“综合查一次”的部门整合优势,推进“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精准施策”,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入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有利于减少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杜绝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努力实现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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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 高明区司法局 —
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今年8月,高明区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印发实施《关于在全区试行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的通知》。制度实施以来,全区已有19个执法单位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已纳入执法“观察期”案件1宗并完成整改,免予处罚2.2万元。
主要做法
一、勤做“加法”,持续加强政策制度供给。
二、善做“减法”,切实减轻企业违法负担。
三、巧做“乘法”,科学制定适用对象清单。
四、精做“除法”,严格规范适用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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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 高明区司法局 —
今年以来,高明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联合人社、公安、市场监管、工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力量,创新发展“园区枫桥”服务模式,通过完善园区法律服务体系、培育“一站式”法律服务便利店、构建多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等,为企业及职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
主要做法
一、全面构建“1+5+N”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快培育“一站式”法律服务便利店。
三、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
四、构建多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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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 三水区司法局 —
今年以来,佛山市三水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包容审慎监管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具有全市、全省推广意义的创新实践,有效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法治获得感”和“发展安心感”,为营商环境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活水”。
主要做法
一、锚定“综合查一次”改革,破解基层行政检查“四大堵点。
二、锚定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破解基层行政执法“四大难题”。
三、锚定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推动基层行政执法“走新”“走心”。
四、锚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基层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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