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徐州市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如何申领
和晨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等4部委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24〕21号),我市各相关部门迅速协同部署、细化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范围
1.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3.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
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型或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四、申请流程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在完成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或更新后向《道路运输证》发放机关的市级或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填报提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地为主城区的向市综合运输服务事业发展中心申请,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地为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的向各县级交通运输局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 查询。
2.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可视情延长至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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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来源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一审 苏洋
二审 王岩
三审 祁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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