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第五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文摘   2024-07-29 17:50   福建  



安溪第五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安溪第五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第五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 进行 询价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采购编号:QZLS2024A070

二、项目名称:安溪第五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47月29日起至20248月1日截止

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5: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15: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将公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福建省安溪第五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691107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13779951590

电子邮箱:2562534457@qq.com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7月29






安溪五中欢迎您!


编辑:王大硕  初审:林进团

复审:林新友  终审:叶茂盛






栖鹏山下
《安》心立志兴国邦,《溪》声书声响宇寰;《五》车腹笥儒学子,《中》流砥柱尽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