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地警方发布重要通告!

政务   2024-10-13 09:17   江西  


关于征集假劣肉及肉制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效保障民众食品和生命安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永丰县公安局、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假劣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经营肉及肉制品的肉类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销售假冒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线索。

(二)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线索。

(三)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对畜禽肉类进货查验不到位,采购病死畜禽产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线索。

(四)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

(五)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其它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四)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永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0796-2511753徐警官或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96-2521270张主任

举报地址:永丰县恩江镇夫山路永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永丰县公安局

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永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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