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的公告
为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市民如发现下列影响安全疏散的消防安全隐患,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一、投诉举报范围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严重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2.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且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
3.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4.电气设施超负荷运转或者电气设备及线路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或搭建功能性库房、临时建筑等行为。
6.营业期间违规用电用火用焊用气的行为。
7.违规存储、经营醇基燃料、工业酒精、矿物油等易燃危险品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金寨县消防救援局举报投诉电话:0564-7353015。
(二)来信举报。举报地址为金寨县江天路金寨县消防救援局。
(三)来访举报。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来访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受理地址同来信举报。
(四)平台举报(消防隐患随手拍平台)。
1、“文明金寨”微信公众号:关注--有奖举报-我要举报--登录或注册账号--上传图片或者视频--选择举报分类--提交完成举报;
2、“养心金寨”微信公众号:关注--政务服务--我要举报--登录或注册账号--上传图片或者视频--选择举报分类--提交完成举报。
三、奖励措施
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可获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如下: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属于一般隐患的,给予50元人民币奖励;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四、注意事项
因奖励需要,举报请说明或注明实名信息及联系方式,奖励每月统一兑现一次,相关办法参照《文明金寨有奖举报办法(实行)》《金寨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执行。
来源: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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