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泉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财务会计类专业优先;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和安排;具有一定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受过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曾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承担工作的情形。
二、
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持《石泉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县科协,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
(三)考核
采取现场面试。
(四)体检
1.确定人选
确定1名人员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被确定人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县级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对象。
(五)录用
按照以上程序和标准,根据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
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确认录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工作能胜任,本人愿意继续留任,可续签合同继续聘用。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有关规定执行,为30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年休假、工会福利等按政策规定执行。对连续聘用满一年,且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劳务派遣人员,从聘用的第二年起,每年分别增加月基础绩效工资,逐年累加。特别优秀的,采取一事一议,可提高月基础绩效工资。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泉县科学技术机关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5-6321591
附件:《石泉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