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 新答卷】鹤庆:社会保障工作稳步开展

民生   2025-01-05 20:50   云南  

近年来,鹤庆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进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鹤庆县紧紧围绕落实好党中央建成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任务。在2022年实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率先实现基金、业务、制度全国统筹,提高了企业职工统筹水平,强化基金统筹调剂能力,提升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保障能力。从201410月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2016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缴费、计发、预算、经办、系统统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2009年,鹤庆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农村居民全面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范围,2012年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147月,统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施行,经办运行更加规范,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从1991年启动时的3419人增加到2024年的21109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达5366人,参保率达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55540人。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17.65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2020年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县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自2024年开始,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每人补助2000元,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每人补助4000元。

保障能力更加充分

全县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得到稳步提高。鹤庆县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双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55元增加到142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领取金额从55元提高到165.69元。同时,鹤庆县连续多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由2004年平均每月632元增加到2024年的平均每月2866元,增幅达353.48%;连续调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增幅达近20%。全面落实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与银行签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协议,社保基金存款执行优惠利率,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

经办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机构着力强基础、转作风、提效能群众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更加方便快捷。全面推广“云南人社12333”“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待遇申领、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线上线下服务。

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鹤庆县不断健全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同时,深刻汲取各级社保基金案件教训,每半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做到时刻警醒、警钟长鸣,为推动全县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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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寸春蕾

供稿: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杨淑香

审核:施国良 赵 红
法律顾问:奚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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