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1.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寒假自2025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
2.普通高中寒假自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三)开始,2月7日(农历正月初十)结束。
二、开学时间
各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于202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到校(园)上课;普通高中于2月8日(农历正月十一)到校上课。
若遇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地教育局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寒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可适当调整。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期末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寒假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加强常规管理,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要科学组织质量检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科学引导家长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学校校舍、燃气、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利用假期时间整改到位;要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向家长发放寒假安全告知书,重点加强煤气中毒、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意外伤害、防寒防冻、防火防盗、烟花爆竹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引导家长做好安全教育和监护;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要求,做好寒假文化类作业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要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防护、传染病防控和生活学习指导,引导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作息习惯养成,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劳动、经典阅读、体育锻炼、实践体验等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自觉远离网吧和电竞酒店,抵制不良信息和不健康网站;不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4.严格规范假期行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规定,严禁随意调整放假时间。寒假期间,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通过网课形式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学校将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培训班。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教师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以身作则,防止滋生节日不正之风。
5.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控辍保学目标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巩固好控辍保学清零成果。重点关注身体残疾、留守儿童、以及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确保新学期开学学生应返尽返、应入尽入。要加强家校联系,互通信息,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快乐地享受寒假生活。
6.精心谋划开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科学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落实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持续巩固好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严格在省定目录内按“一生一科一辅”要求征订教辅材料,切实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开学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水电气、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实验室、校园网络、在建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安全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