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护“她”平安|申扎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民生   2024-11-07 18:47   西藏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维护人民权益的“护身符”,在反家暴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1月5日,申扎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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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申请人格某(女)与被申请人边某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边某先后多次对格某实施家庭暴力,在多次报警后,边某仍然我行我素。格某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的状态,故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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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

 

    
     承办法官从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分别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了询问谈话,并通过派出所、村两委多方询问核实,认为格某近期有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认定格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及时作出裁定。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及时送达和有效执行,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辖区派出所、村两委、妇联等部门送达了裁定书。在给被申请人边某送达时,承办法官对边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法条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进行了详细解释,对边某起到了震慑效果,其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积极改正。



法官说法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它直接作用于受害者,使家庭成员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还破坏婚姻家庭的幸福和谐,引发受害人以暴制暴、青少年代际传递等新的违法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谐,是社会毒瘤。

二、发生家暴情况后有哪些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一)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裁定。2021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禁止家庭暴力”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五、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如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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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朗杰次仁

编  辑:益西卓玛

来  源:申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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