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经营行为,10月22日,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上,通报了该市大宗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要求供应商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行整改,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食品经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围绕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贮存与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培训,要求供应商要检验随货同行,加强质量管理,始终要把质量放在首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隐患,完善食品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作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的供应商,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争做良心企业,共同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责任压实压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把好食材进货关、运输关、贮存关、配送关。二要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认真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对易变质或临近保质期的食材,以及学校食堂供应禁用、慎用的食材,做到零配送。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管理能力。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下一步,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材供应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力度,督促企业提升自我履约能力,进一步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学校食材安全,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来源: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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