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学校
2024届
优秀毕业生通知
行而不缀,履践致远;奋楫笃行,臻于至善。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校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我校2024届全体毕业生。
评选时间
截止至2024年5月17日。
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正确的择业观。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3.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或以上荣誉称号,每年综合测评排名30%以内,参考学校奖学金评选排名。
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2)获学校奖学金两次及以上,其中必须至少一次学校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及以上,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以学校奖学金三等奖标准来参评。
(3)在省级以上竞赛中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者两次及以上、集体获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参与者(指前一、二名),一般指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团中央、团省委等政府单位颁发的证书。
(4)学生在校期间正式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原则上指第一作者,其他不予参评。
(5)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利一项及以上,原则上指获得专利第一发明人,其他不予参评。
(6)专升本毕业生原则上参考以上评选条件,主要依据本科期间的在校表现参评,如在专科学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获得荣誉及奖学金次数等指标可适当调整。
申请流程
第一阶段:初选上报阶段,以班级为单位, 根据评比条件进行预评,初选结果在班级公示后,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合格后,报各学院、直属系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中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无异议则上报学生处;
第三阶段:各学院、直属系初选名单上报学生处后,经学生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则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奖励办法
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由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获奖优秀毕业生将在毕业典礼上接受表彰。
评选具体要求
1.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
2.各学院、直属系需要将所有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材料必须按学校统一格式制作。
3.学生评选材料必须附有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4.参评学生在校期间考试如有补考重修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附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END
文稿|宣传部 陈玉莹
编辑|网络部 尹俪蓉
初审|韦欣桐 黄焱彬
复审|王清鹤 刘淑玲
终审|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