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加快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
楼市
2024-12-13 10:13
浙江
近日,市建设局印发《义乌市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程序,旨在真正实现小区业主“当家做主”。《指南》指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人应为建设单位或业主。申请成立筹备组的条件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中,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要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另外,建设单位或业主须向属地镇街提交筹备报告,申请人为业主的还应提交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人员签字的业主清单,申请人为建设单位的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指南》还对成立筹备组、筹备组工作、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指导。《指南》还明确,未能按规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包括换届)的,属地镇街应及时组建物管会,由物管会临时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指南》指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各指派一名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委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物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担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三日内公布其委员名单,并抄送市建设局。“没有自治组织的小区,业主犹如一盘散沙,难以形成合力,在维护小区公共利益时,业主在物业公司面前往往容易失去话语权。我市通过出台《指南》,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维护业主权利。”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后续,该局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并定时举办业务培训和交流,明确职责边界和运行规则,帮助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走上正轨,为居民办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