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梦启航 与你同行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资助政策大盘点

文摘   2024-10-11 17:50   江苏  



与你同行



助梦启航

在这片孕育梦想与希望的土地上,南京工业大学始终秉持着“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致力于每一位学子的全面成长与发展。我们知道,在追梦的路上,或许会有风雨,或许会有坎坷,但请相信,南工大永远是你们最坚实的后盾。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开启这段温馨的旅程,一起了解本科生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有哪些吧!



本科生教育资助政策






01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03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评选,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分学期发放。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0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江苏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学校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注:贷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0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0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江苏省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否则将自动失去资格)。

07
学费减免

我省对在省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每学年省财政最高补助本科生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对省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还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档减免学费的资助。

08
校内奖助学金

1.校长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下设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社会活动奖、公益实践奖。

2.学业优秀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学年、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500元/学年,分学期评审发放。

3.单项奖学金:200元/学年,分学期评审发放。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研究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

4.西部省区援助行动就业奖励: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5.从戎报国行动奖励: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6.优秀退伍大学生士兵奖励:一次性奖励500元及以上/人。

7.戎耀先进个人奖励: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8.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先奖励:根据奖项200-500元/人。

9.特困生困难补助:一等补助:800元/学年、二等补助:500元/学年,分学期申请发放。

10.孤儿、烈士子女中秋节慰问:一次性资助200元/人伙食补贴和月饼、水果、牛奶等慰问物品。

09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0
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分别采取不同办法给予资助。

11
临时困难补助

如本人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父母重病或亡故导致家庭经济突发性困难;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2
校外奖助学金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外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度需根据捐助情况确定,以2023年度为例:1254人次获奖励241万元,875人次获资助261万元。)学生入学后可按照捐赠方与学校签订的协议申请奖助学金,绝大部分奖助学金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评选,如:扬子石化未来工程师奖学金、新化原奖学金、瑞华春雨助学金、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等。


资助政策如同灯塔之光,为每一位学子的学习之旅照亮方向,让梦想的航船不再因风浪而偏航。愿你们带着这份温暖与力量,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成就非凡人生。加油,未来可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5-58139089、025-58139083



备注

1.上述资助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2.学校、学院将会发布具体通知落实上述资助政策。

部分校外奖助学金一览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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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编辑 | 新媒部陈诗婷
责编 | 丰晔
终审 | 孙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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