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今冬明春供暖季服务投诉电话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十二师今冬明春取暖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及时可靠的咨询解答服务,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交房二年内的集中供暖业主:若您房屋属于此类情况,供暖责任方为房产公司,您可以向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反映供热问题,要求其及时处理并解决。
二、交房超过二年的集中供暖业主:若您房屋属于此类情况,供暖责任方为热力公司,请您直接向热力公司投诉,以便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若热力公司未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进一步向所在团场的城镇管理中心投诉,寻求有力协调和支持。
三、全面投诉渠道: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让您满意,您有权向十二师住建局投诉,我们将全力协助您解决供热困扰。
我们承诺,将认真对待每位用户的投诉与反馈,全力以赴保障居民供暖,积极落实各项解决措施。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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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松
制图/编辑:侯粲
值班编委:刘文强
终审: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