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最新政策
01
东湖高新区关于预先做好2022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拨付准备工作的通知
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409/t20240904_2450305.shtml
填报对象:东湖高新区2022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现阶段税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未列入失信名单
注意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要求: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满足规模要求的高企,应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满足规模要求的高企,无需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02
市科创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409/t20240904_2449904.html
申报类别: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申报规则:
(一)基本条件:武汉市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建立;在某一产业或技术领域拥有丰富的科技成果,或与相关企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其中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其中从事成果转化综合服务的专职人数不少于10人,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40%;设有专家委员会,其中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人员的比例不低于40%;年度综合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违法行为。
(二)综合评价:对申报主体的成果转化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择优予以认定。
▲应用研发能力。与高校院所、相关领域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发,年度组织产学研合作项目10项以上。
▲概念验证能力。建有概念验证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20个以上,年度验证服务项目5个以上。
▲中试熟化能力。年度对外开展二次开发、工艺放大熟化、批量试生产等小试、中试服务10次以上。
▲检验检测能力。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年度服务企业10家以上。
▲技术转移能力。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10项以上或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
▲企业孵化能力。年度孵化企业数量10家以上。
▲投资融资能力。年度吸引和带动社会创投资本参与投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
PART.2
近期热门政策
01
关于东湖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2024年度贷款补贴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409/t20240902_2448867.shtml
支持范围: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无违法违信行为;预申请贴息的奖励应为银行当期(2023年9月-2024年8月)新增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或2023年1-8月放款且在2024年还本付息的流动资金贷款;政策奖励时间区间已享受其他补贴,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
02
最高补助1000万元!武汉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s://mp.weixin.qq.com/s/3H5XK6Wxc2XsN-nWvr3OjA
支持对象及标准:
(一) 支持试点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诊断咨询服务,按照3万元标准分阶段给予补助,出具试点企业咨询报告,支付补助金额30%,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达到二级及以上等级,支付补助金额的70%。
(二)支持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后达到二级水平,改造支出金额30%给予,最高30万;达到三级以上,按照40%给予,最高40万
(三)支持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遴选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验收,按照不高于1万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助。
(四)支持打造典型、形成示范。选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试点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数字化转型示范服务商,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链式”转型典型场景或案例,给予每家“链主”企业60万元奖励。
(五) 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给予运营补助不高于1000万元
(六)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本办法自2024年9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03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408/t20240821_5310388.shtml
申报条件:湖北省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0日前
04
关于开展“2024武汉市人工智能企业Top50”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h5VQ98VGpMYuDaY8qxuVKg
申报条件:税务关系在武汉市内,注册两年以上,无违纪违法企业,独立法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企业最近一年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大于等于500万元,或占总业务收入的15%,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20%以上;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占总投入的10%以上;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或示范应用。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
05
2024年省“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民营企业申报启动!
https://mp.weixin.qq.com/s/9IJjfMByffQnuP_1Sky9fw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国国籍,全职在湖北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于省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
(二)专业性条件:个人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如下条件满足一项即可:①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或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②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③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④入库湖北省科创“新物种”驼鹿、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⑤近三年进入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前
06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的实施意见
https://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bgtwj/202406/t20240607_2413463.shtml
总体要求:到2026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高校输出到本地企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10%,国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人数达到1800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4%。
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行动、实施产才融合促进行动,每年引进和培育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领域专项人才等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8000名左右;
(二)实施创新策源筑基行动,每年建设10个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高能级创新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创新平台结合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到2026年,高能级创新平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30项以上;每年建设1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造一批具备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功能的综合服务载体;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梯度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小微高企跃升、骨干高企瞪羚、领军企业引领计划。到2026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0亿元;
(三)实施核心技术突破行动,每年实施10个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骨干企业开展攻关,支持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每年实施100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围绕关键元器件、基础材料、先进工艺等打造主导产品。聚焦优势产业、新赛道新领域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各区聚焦优势产业或者未来产业形成2—3类场景机会清单;
(四)实施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推动企业将先进专利技术转化为各类标准。到2026年,建设4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力争每年培育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家以上。
0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http://www.hubei.gov.cn/zfwj/ezbf/202405/t20240517_5194425.shtml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2024—2026年,每年挖掘企业有效技术需求1000项以上,发布成果应用场景机会清单1000条以上,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200场以上,促成转化重点科技成果500项以上;到2026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700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省内落地转化率70%以上。
行动方案共制定十五条措施,保障成果转化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包括: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按上年度相关技术交易额比例给予100-150万的奖励;鼓励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培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建设科技成果熟化中试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自建或联合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省财政按每个不超过500万元予以一次性支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个项目每年支持不少于200万元,最长可滚动支持5年、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特别重大、补助资金超过500万元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撑能力等。
08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403/t20240319_5124766.shtml
申报对象: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认定条件:具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主要产品(服务)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奖励金额:30-40万,市级奖励15万,区级奖励15-20万。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