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委托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进行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编号:XJCEC—J202401117
三、销售内容: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拉运完毕。
五、付款方式:现汇
六、结算方式:先款后货,按月结算。以巴里坤银鑫矿业公司地磅数量为准,并以此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七、交货方式:参与招标交易商需要提前与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了解运输合同相关事宜。甲方负责交货地过磅计量、取样等工作。
八、其他事项:
1、乙方确认货物的质量标准以甲方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货物出厂后货物的质量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质量问题。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全额支付煤款并缴纳3%中标总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视为弃标。中标方需按要求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再退还竞价保证金。
3、注:本场次竞价参与企业需由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审核资质符合条件方可参与。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予参与本次竞价:(1)出现过合同违约的企业(合同签订迟缓、付款、拉运未按约定);(2)正在拉运未完成合同量的企业;(3)6个月内未与龙煤有过合作的企业(需由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审查是否具有煤炭交易资质);(4)企业的运输路线拥堵(如:雨、雪、交通管制、运输车辆到达客户场地后卸车时间较长)等情况。预参与本场次竞价的企业最晚请于竞价场次开始前1小时告知煤交中心参与意向,煤交中心收集参与企业信息并于竞价开始前30分钟转发至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方可正常参与本场竞价。未经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审核通过的企业参与竞价报价、中标均视为无效,该场次中标企业将以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审核通过参与竞价的企业中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报价金额一致则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先报价者中标),本场次竞价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
九、参与方式:
十、 竞拍时间:
2024年11月29日上午11点00分—11点10分
十一、销售单位: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
十二、销售地址:哈密巴里坤县银鑫矿业公司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 鑫 18690200001
2、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
张孝雨 18167598777
3、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王家明 13379788648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