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 w.xjcec.com/进行火区治理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编号:XJCEC—J20241045~1046
三、销售内容: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买方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4日拉运完毕,买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拉运货物,视为卖方已完成交货义务。货物的所有权以及货物损毁、灭失、质量下降等风险自拉运期届满第二日起转移至买方,并且卖方有权按照10元/吨/天收取货物保管费用。如果道路或其
他客观因素影响装运需延长提货时间,买方须向卖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卖方书面同意后可延长提货时间。
五、付款方式:现汇
六、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以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提货地地磅数量为准,并以此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七、交货方式:买方负责自提货物,买方按照卖方规定均衡上车拉运,买方自行承担运费并自主完成车辆篷布覆盖等工作。卖方负责交货地过磅相关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价采用新疆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流程线上化交易。(包括:竞价、合同签订环节)
(二)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样。凡参与竞价的买方,视为认可现场的卖方的煤炭质量和相关要求。煤炭出矿(厂)后,货权转移至买方,煤炭的质量、数量等均由买方自行负责。
(三)签约主体: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开票主体: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开具13%增值税发票)
(五)买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平台线上电签合同,线下全额支付煤款,完成后退还竞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为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0805250000001032,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货物交付前需将汇款回执交于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拉运的,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予退还。
(六)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包含煤炭质量、验收标准等与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九、参与方式:
十、 竞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上午11点00分—11点30分
(沫煤10500吨)
2024年11月25日上午12点00分—12点30分
(混煤15000吨)
十一、销售单位: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提煤地址:新疆木垒老君庙煤田火区空白区灭火治理工程准能堆煤场,木垒县城北85公里处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 鑫 18690200001
2、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辛凯龙 13239943167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