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2025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设置通告

民生   2025-01-03 19:02   甘肃  

关于2025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设置的通告

2025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繁荣年货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会议研究,决定在环县兴隆路两侧全段康居路全段烈士陵园南至樊家川作业区设置临时年货市场,主要经营对联、灯笼、年画、烧纸、水果、干果、肉类等年货,所有年货全部进入临时年货市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2025年1月7日(农历腊月初八)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
二、设置路段及年货经营区域划分:
1.水果、干果、糖果类兴隆路南侧全段(环城镇至天元商场北侧)、烈士陵园南至樊家川作业区
2.对联、灯笼、年画、烧纸类兴隆路北侧全段(含加油站至红星楼底段)、烈士陵园南至樊家川作业区
3.黄酒、肉类康居路两侧人行道全段。
注:所有摊位摆放不得影响市民通行、出入。

三、经营要求:
1.城管执法队将根据报名人员先后顺序、数量等进行编号划分摊位,商贩不得随意圈占、多占区域;
2.2025年1月7日开始报名:
兴隆路、康居路年货摊贩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岗亭进行登记(地址:原中医院门前执法岗亭);
烈士陵园至樊家川作业区年货摊贩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岗亭进行登记(地址:县医院斜对面执法岗亭未经登记备案擅自摆放年货的,一经发现将予以取缔;
3.所有年货必须全部进入规划的市场规范摆放,其他街道不再另设年货市场;
4.环州路北段两侧人行道及车行道禁止设置任何摊位;
5.各经营户必须服从管理,严禁在路沿石以下摆放年货,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环境卫生,不得随意改变市场设置地点、侵占行人通行通道擅自设置摊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欺行霸市。如有违反,将由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依规取缔并处罚;
6.临时年货市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危险物品及带有不健康、赌博、欺骗等色彩的商品进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望广大市民及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监督投诉电话:0934-4429202
特此通告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月2日



来源:环县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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