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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民进党赖清德正式就职台湾地区领导人,不久后公然鼓噪建立所谓“台湾主体性的国家认同”,再三扬言要“改造台湾社会”“洗涤台湾人心”。近来,民进党当局在教育、文化等领域大肆鼓吹“台独史观”,图谋割裂两岸的历史联结和精神纽带,扭曲台湾年轻人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比如将闽南语方言更名为“台湾台语”,又如妄称“中华民族论述是一个陷阱”等。
将闽南语方言更名为“台湾台语”是自欺欺人,很容易被人看穿。但“中华民族论述是一个陷阱”有些欺骗性,因为可能有些中国人,特别是香港、澳门或台湾的同胞们,对于中华民族的来龙去脉可能不是很清楚,因此碧舟觉得有必要在今天——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日,再详细讲述一次。
碧舟是一个农村出生的孩子,上初中的时候来到了县城的中学,开学不久就听到城镇的同学说起《丑陋的中国人》,说起日本人教育小孩侵略中国,比如说:
拿一个苹果给孩子吃,问好吃吗?好吃啊,那是中国生产的,中国有很多好东西。你要努力,长大以后去中国抢。不要怕,虽然中国很大,但是中国人就是一盘散沙。
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碧舟当时是一个民智未开的小孩子,懵懵懂懂。这些话,听起来很新奇,但是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只是在心中就记下了。
后来长大了,懂事了,才知道,那同学说的不是现代的事情,说的是近代的事情。
“中国人是一盘散沙”,源自近代日本人对中国的看法,它不仅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背景,也揭示了跨文化交流中的误区。
近代,中国在被日本侵占东北之前,确实经历了内忧外患,政治动荡和社会分裂。从晚清的腐败无能,到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再到国民党反动政府的不得人心,中国似乎总是处于一种支离破碎的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观察者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人缺乏团结一致的精神,就像散沙一般无法凝聚成坚固的整体。所以相当于中国一个省大的小小日本,才有胆子侵占中国东北,进而全面侵略中国。
但日本人低估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低估了中国的文化底蕴,低估了中国的知识分子。
自古以来,中国虽有内奸,但更多的是仁人志士,这也是为何悠久的中华文化能够传承至今。
在历史的长河中,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往往会产生新的概念。“中华民族”这个称谓是近代才开始出现的,它是中国各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国家统一的深刻印记。“中华民族”这个概念虽然不是共产党提出的,但中华民族却是因为共产党才真正形成的。下面详细叙述“中华民族”的产生和形成过程,顺便分辨清楚《西方对华舆论战|驱除鞑虏之辨——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与国家统一的深刻印记》里面敌对分子歪曲的“驱除鞑虏”。
1840年,以鸦片战争为标志,西方列强用喷着火光和金属的大炮轰开了中国古老的大门,中国各族人民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种族和文化面对血与火的考验。
"中华民族"这一概念,最早由清末改良派思想家梁启超提出,其目的是为了构建一个共同的文化认同和国家统一的符号,团结当时的所有中国人一起抵抗外国的侵略和殖民,以救亡图存。这一概念强调了中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以及和谐共处。
这个概念的构建是有历史渊源的。
中华一词,源远流长,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意义。
在古代,“中华”这个词汇最初是指华夏族建都的地区,多在黄河南北,因其地理位置处于四方之中,故称之为中华。它是汉族最初兴起的地方,后来随着各朝的疆土扩展,所统辖的区域也被称为中华。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华”不仅指代了地理概念,还逐渐融入了文化层面的含义。它代表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发源地,以及随时间积累的深厚文化遗产。在文化上,“中华”成为了一个代表中国丰富历史和文化传承的词汇。比如,在《三国志·诸葛亮传》的裴松之注中,"中华"原意指的是"中国诸圣人的后代",这是一个充满敬意和自豪的称呼,它代表了古代中国的文明和智慧。
在公元3—6世纪,即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匈奴、鲜卑、羯、氏、羌等族纷纷向中原汇聚,建立政权。当时,中原的中心地位备受尊重。内迁各族都表现出对中原传统的强烈认同意识。“中华”一词作为一个超越当时汉族、兼容当时内迁边疆各族的概念被响亮提出,其含义在唐代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见于唐朝永徽四年或说公元653年颁行、由长孙无忌领衔撰文的《律疏》,后称《唐律疏议》)。
“民族”一词也是古已有之。
只是其意义和和近现代“民族”的意义不同,古人很也少用,几乎不为人所知。为此郝时远在《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中举出了十个古籍的例子来证明此事, 其中“民族”一词最早可见于《南齐书》列传之三十五《高逸传·顾欢传》中,有“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但在古籍中,“民族”的含义并不固定,更多情况下代表的是与“皇族”相对应的平民百姓。
而近现代的“民族”一词是有固定含义的,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概念,它通常指一群在文化、语言、历史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的人群。
民族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它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共同语言:通常情况下,一个民族会有自己的语言或方言,这是民族认同的重要标志之一。
共同地域:民族成员往往生活在相同的地理区域内,这个地域为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共同经济生活:民族成员在经济活动上有一定的共性,比如农业生产方式、手工业技术等。
共同文化:包括宗教信仰、节庆习俗、艺术形式等,这些都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同心理素质:这是指民族成员之间有一种心理和情感上的共鸣,这种共鸣往往基于共同的历史经历和文化传统。
在现代社会,民族概念也可能与国家概念相联系,但二者并不完全相同。一个国家可能包含多个民族,而一个民族的成员也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国家之中。例如,汉族是中国最早的民族,也是中国最大的民族。
总的来说,民族是一个具有深远历史和文化根源的概念,它不仅仅是基于血缘或种族的划分,更多的是文化、语言、历史共同体的产物。对民族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民族”作为承载现代意义的民族学词汇在19世纪末叶从日本传入中国的,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很快就产生了“中华民族”这个民族学词汇。
1899年,梁启超在《东籍月旦》一文中,通过对欧洲世界史著作的评介,破天荒地使用了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
1901年,梁启超发表《中国史叙论》一文,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并将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第二,中世史,自秦统一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激烈之时代也”;“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开始,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
1902年梁启超正式提出了“中华民族”。他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先对“中华”一词的内涵做了说明,接着在论述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思想地位时,正式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7]其云:“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
由“保种”“民族”到“中国民族”,再到“中华”和“中华民族”,梁启超基本完成了“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这是关于“中华民族”的最早词汇,此后被一直沿用。
1905年,梁启超又写了《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从历史演变的角度重点分析了中国民族的多元性和混合性,并断然下结论说:“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由此,梁启超真正完成了“中华民族”一词从形式到内容的革命性创造。这就是,中华民族指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汉满蒙回藏等为一家,是多元混合的。
综上所述,是梁启超首先提出的 “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强调了中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以及和谐共处。但这只是一种理想,并没有得到实现。
“中华民族”的开始付诸实现,是从清末立宪运动的“五族大同”开始的。
五族大同是清末立宪派的主流,包括梁启超等皆支持此思想。
奉慈禧和光绪之命考察外国宪政,于1906年8月归来的满族大臣载泽和端方等人,提出了《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主张“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放弃满洲根本,化除满汉畛域,诸族相忘,混成一体”。
以恒钧、乌泽声、穆都哩、裕端等一批满族留日学生为主,于1907年6月29日在东京创办了《大同报》,并同时在北京创办了《北京大同日报》,专门以提倡“汉满人民平等,统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大国民”为宗旨,宣传“五族大同”。
1912年底,由内蒙古喀拉沁旗的巴达尔胡倡导,在北京创办了《蒙文大同报》,主旨为宣扬“五族共和”、“五族大同”。
孙中山加快了“中华民族”形成的进程。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也有各民族的民族意识。但是真正将中国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在理论上统一起来并形成全新的近代的民族意识的,却是孙中山所倡导的大中华思想。在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之前,这个思想也只不过是一个不甚明确的雏形而已。但是在临时政府成立后,这个思想却变得系统起来。
中华民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口号“五族共和”,就是源自清末立宪运动的“五族大同”。这一原则强调了在中国的五大族群汉满蒙回藏和谐相处,共建共和国。中华民国以五色旗作为国旗,分别代表汉族(红);满族(黄);蒙古族(蓝);回族(白);藏族(黑)。其中“回族”泛指内地回民和西北各地说突厥语系语言的诸多穆斯林民族,包括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清朝曾将新疆称为回疆。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第一次提出了“五族共和”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对武昌起义后十数行省先后宣布独立也作了说明:“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南北议和之后,五族共和成为民国的官方思想。
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为了整合民族意识,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对满人说:“清廷以退让而释干戈,皇室报酬,应示优异。”“至于皇室可察以尊号,给以年金,保其所有财产;其旗民生计,则各省正在筹议中。”他对汉人说:“清帝退位,满、蒙、回、藏之待遇,与汉人平等。”他对蒙古人说:“汉、蒙本属同种,人权原自天赋,自宜结合团体,共谋幸福。”全同胞“群起解除专制,并非仇满,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究之政体虽更,国犹是国。”
从国家主权和版图上,辛亥革命后成立的国家——中华民国继承了清朝的全部遗产(也包括不平等条约,赔款,租界等),很自然地保持了中国的历史延续性。清帝退位诏书明确提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1912年4月22日《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中强调:“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民国政府于理藩不设专部,原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将来各该地方一切政治,俱属内务行政范围。现在统一政府业已成立,其理藩事务,著即归并内务部接管......”
“驱除鞑虏”正解。
同盟会的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中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指推翻满清贵族专制统治,并不是针对满族人来说的。所以说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是进步的民族主义思想,不是狭隘的、反动的民族主义,所以才会成为较成熟的理论。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8月,孙中山与黄兴等人,以兴中会、华兴会等革命团体为基础,在日本东京创建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他所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被采纳为同盟会纲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
辛亥革命发生后,在斗争实践中,孙中山已淡化了简单地驱满排满情绪,上升为民族政治平等的思想。他指出:辛亥革命,既“是种族革命,亦是政治革命。何则?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中,满族独占优胜之地位,握无上之权力,以压制其他四族。满洲为主人,而他四族皆奴隶,其种族不平等,达于极点。种族不平等,自然政治亦不能平等,是以有革命”。并强调:“要之,异族因政治不平等,其结果惟革命,同族间政治不平等,其结果亦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归于平等。”可见其主张民族平等的思想已占主导地位。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执掌国家政权。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提出五个统一,其中第一个统一就是“民族统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又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孙中山还强调,要在共和的旗帜下,各族人民享有同等的参政权。“今我共和成立,凡属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压制于一部者,今皆得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即皆能取得国家参政权。……了解共和之真理,与吾内地同胞一致进行,以共享共和之幸福。”
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和增强整个中华民族意识问题上,孙中山的民族观内涵已有了明显进步和发展。孙中山还指出:“今者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种族不平等之问题解决,政治不平等问题亦同时解决,永无更起纷争之事。所望者以后五大民族,同心协力,共策国家之进行,使中国进于世界第一文明大国,则我五大民族公同负荷之大责任也。”
此时的孙中山已不再把满民族排除于中国之外,并特意会访了原清朝摄政王载沣,对他能代表清朝政府和平交出政权、服从共和之举表示赞赏,进而向他讲述了“民族平等”的意义所在,旨在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融洽满汉民族之间的感情。表达了他们要建立“民族平等”的新国家的深切愿望。
孙中山于1919年提出了融合国内各族而成一中华民族的思想,民族革命的目标由五族的平等、共和向一个强大、繁盛的中华民族的积极目标转化。他说:“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地位在此时最为危险。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
综上所述,孙中山提出的以五族共和,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政治核心的大中华思想,加快了中国各民族思想的统一,加快了“中华民族”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使中华民族彻底形成,实现了中国各民族的真实平等和统一。
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新三民主义政策,接受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国共合作)和苏俄帮助,改组国民党。并于3月组建黄埔军校,任命蒋介石为校长。为训练军队,准备北伐。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因癌症在北京逝世。在国事遗嘱中,他总结了40年的革命经验,得出结论说:“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发出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号召。
但是,1927年,蒋介石发动了著名的“四·一二政变”,血洗国民党左派,残酷屠杀共产党人,窃取了革命果实。并在1928年把中华民国的国旗改为青天白日旗。
之后的事情众所周知,碧舟就不详细说了。只简单概括一下。
蒋介石实行独裁并围剿共产党。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他不抵抗;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他也不抵抗。张学良兵谏发动“西安事变”以后,他才被迫和共产党合作抗日。在抗日中还不忘坑共产党,最典型的是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国民党军队抵抗日本成绩欠佳,蒋介石还做出炸毁花园口等对中国人民伤害极大的事情,伤透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心。中国主要靠中共在敌后组织人民拖住了日本军队的后腿,才能坚持抗日到日本被国际盟军打败。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国民党竟然联合日本伪军,假意与共产党进行重庆谈判,暗地里却进行备战,不久后撕毁谈判结果“双十协定〞,发动内战。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早已不得民心的国民党,被中国各族人民和共产党一起赶出中国大陆,逃到了台湾。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中国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三座大山后,建立了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在开国典礼上,毛主席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新中国把《义勇军进行曲》定为国歌,让“中华民族”这四个字彻底唱进了全中国人民的心里。
在建国前夕,即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 三条。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样的规定:
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 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 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 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 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言》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 的开端说: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 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
《序言》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之后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2004年3月14日、2018年3月11日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的宪法进行了极少部分的修正,但序言的这些内容都没有改动。)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毛泽东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
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 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 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 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民族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
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 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
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早两年已经作过一次检查,现在应当再来一次。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
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
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一九五七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
我国少数民族有三千多万人,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区广大, 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 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在一部分 地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还严重地存在,必须给以足够的注意。
毛主席的话,对于民族间团结互助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对于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作了精辟的论述,这是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文献。
中国各民族今天能团结如一家人,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多年努力是密切相关的。
综上所述,“中华民族”这个概念虽然是梁启超最先提出,但使它从理想变成现实的却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中国各族人民,并肩浴血奋战通过百年屈辱的残酷考验,在这血与火的考验中形成了新的民族——中华民族,推翻了三座大山,共同缔造了新中国。于是中华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后成为中国的国族,而且是真正的国族——国内各民族已经融合为一体,并非“美利坚民族”等那种名义上的国族——国内各民族仍然分裂内耗。
回顾历史,碧舟发现,不仅仅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而且没有共产党,也没有中华民族。因为除了中国共产党,没有哪个谁能把中国人民团结和组织起来。没有团结和组织起来的中国人民就是一盘散沙,这也是当年蕞尔小国日本胆敢侵略泱泱中华大国的原因。以毛主席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横空出世,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抵抗侵略者,使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彻底失败了(至于中华民族56个民族的来历,请点击《说中国人没有侵略基因,那为什么中国却比商朝时大了那么多?——中华56个民族的来历》)。
同胞们一定要记住历史的经验教训: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似铁,这力量似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可以让我们冲破一切阻碍,达到理想的彼岸。
敬告台湾当局:统一才是正道,分裂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