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记者从江门市医保局获悉,
该局已公布2025年度江门市职工医保
(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最高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金额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2025年度江门市职工医保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今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高缴费基数从2024年的21228元/月提高到22086元/月。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由2024年的4246元/月提高到4417元/月。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由2024年的7076元/月提高到7362元/月。
△梁诗雅 摄
最低缴费金额方面
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分别提高到265.02元/月、88.34元/月、331.28元/月、588.96元/月、404.91元/月。
缴费费率方面保持不变
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分别为:6.0%、2.0%、7.5%、8.0%、5.5%。
图源:新华社
江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伤残津贴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
此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
具体缴费标准文件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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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全文如下: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1月1日
来源:江门日报(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林冬梅)、新华网
责任编辑:梁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