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恩平人的医保,缴费标准有变!

时事   2025-01-03 20:47   广东  

昨日,

记者从江门市医保局获悉,

该局已公布2025年度江门市职工医保

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最高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金额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2025年度江门市职工医保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今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高缴费基数从2024年的21228元/月提高到22086元/月。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由2024年的4246元/月提高到4417元/月。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由2024年的7076元/月提高到7362元/月





△梁诗雅 摄

最低缴费金额方面


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分别提高到265.02元/月、88.34元/月、331.28元/月、588.96元/月、404.91元/月。

缴费费率方面保持不变


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分别为:6.0%、2.0%、7.5%、8.0%、5.5%。


图源:新华社



江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伤残津贴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

    

此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


具体缴费标准文件详见



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全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废止文件

2008年1月3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1月1日




来源:江门日报(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林冬梅)、新华网

责任编辑:梁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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