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志刚主持召开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债规模的报告、关于高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高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审查和批准了高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债规模、高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高县2023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举行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补选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业兴县、制造强县”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任免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会上,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领导惠庆东、黄晓强、李光均出席会议,黄定平、张声华、龚平列席会议,张金民应邀列席会议。
来源:赵冬梅/张碧玉(记者/见习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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