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彭玲英”非法集资案(以下简称“本案”)资产处置工作,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现就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个人信息登记工作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请集资参与人在此期间内完成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登记对象
本案集资参与人,即向“彭玲英”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并遭受损失的人员。
三、登记方式及地点
本次登记采用线下方式进行。集资参与人可前往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村部进行现场登记,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集资合同、银行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登记内容
本次集资参与人需登记以下信息:
1. 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现居住地详细地址等;
2. 账户信息:用于接收清退资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信息,需确保账户状态正常。
五、注意事项
1. 集资参与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集资情况,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2. 集资参与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登记,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3. 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进行登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律依据
本次个人信息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集资参与人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确保信息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0730-8418309;
岳阳市云溪区处非办:0730-8415596;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办事处:
彭建波15973028906;
彭为华15173017542。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