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七十几亿人,出现与别人撞脸或者长相相似的人也不足为奇,更何况现如今科技如此的发达,人们可以通过整容等科学技术改变自己的外观容貌。
这也大大的增加了撞脸的次数,即大众脸越来越多。撞脸不可怕,可如若发生像2011年的类似事件:“母亲看未来女婿像丈夫,怀疑他是自己死去的儿子。
差点导致未婚夫妇二人就此分道扬镳”,这种事件如果造成悲惨的结局才叫人惋惜、悲痛。那么,为何母亲看未来女婿觉得他像自己的丈夫?又为何会怀疑他是自己死去的儿子?该案的结局以及前因后果又是如何?
一、相识相知相爱
张某(女方)和姜某(男方)相识于上海,二人因一起打工而相知。在日常生活中,张某和姜某二人对彼此照顾有加,如果对方遇到什么难题,另一方都会尽力的帮对方解决。
二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无数次的互帮互助,使二人对彼此有了一定的好感。不久后,二人就进一步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成为恋爱关系后的张某和姜某更加互尊互爱,一起享受着每一天。转眼间,二人谈恋爱已过了大半年,但因都在外打工。所以,家里人都不知道二人的情况。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二人觉得彼此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小吵小闹都能够很快的予以化解,不存在长期的冷战。
所以,决定回家见各自的长辈,以便商量各自的人生大事——婚姻。张某和姜某买了回家的车票,踏上了回家的征程。二人决定,先将姜某带到张某家。
一起吃个饭然后商量一下结婚的相关事宜,而后再拜访姜某家。张某非常开心,因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而且现在自己可以将其带回家介绍给家里人。
家里人得知张某要带男朋友回家这一事后也非常开心,一家人都想瞧瞧准女婿长得怎么样,人品到底如何。待张某和姜某二人到了张某家,张母见到姜某本人后。
张母的表情略显惊讶,但此时张某的叔叔不在场,张母也无法跟其他人确认自己的疑虑是否正确。就这样,张母面带疑虑与担心接待着眼前的姜某。
过了一会儿后,张某的叔叔到了家,一进门就看见了熟悉又陌生,且又让他害怕的面孔,张某的叔叔顿感不妙,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张叔进门坐下后,张某就介绍起了自己的男朋友,并说明了两人已有结婚的打算等一系列的事情。此时张某终于坐不住了,猛然起身后打断了张某的话。
除了张母,张叔接下来说的话让全场人都很是不解,尤其是张某本人。张叔一语道出:“你和他不能结婚!”张某紧接着追问自己的叔叔,问他为何会说出那样的话。
张某还以为是姜某家里条件等原因,还极力解释二人还年轻,能够努力赚钱积载更多的积蓄,道明通过二人的努力,自己以后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奈何张叔不让二人结婚的原因根本不是张某想的那样。张叔抵不过张某的执拗,就把事情的原委告知了张某,张某一听顿时懵了,但她还是不相信张叔所说的。
原来,张母曾生下张某后不久,还生了一个儿子,但二儿子未能逃离命运的魔爪。二儿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命运终究让张母与其亲生儿子天各一方,阴阳两隔。
但关键是,二儿子夭折后是否被人给治好了,是否幸存这一问题至今无一人知晓。只因姜某与丈夫过于相像,张叔和张母都怀疑姜某是自己死去的二儿子。
所以,才万般阻拦张某和姜某二人结婚,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二、一步步揭开弥天大雾
即使张某从张叔口中得知姜某是自己的亲弟弟,但张某仍然不相信,张某一直坚信是张叔、张母弄错了,而不是自己弄错了。
张叔、张母面对张某不肯退让半步的决心,也只能通过搜集更多的证据去证实二老所言非虚,证明这并非是二老的猜测与一面之词。
虽然二老也不愿相信这是事实,但眼前活生生的姜某以及过往发生的事情让二人不得不怀疑。张叔、张母首先打算打探姜某的家底,想弄清楚姜某是否是姜家亲生。
可这条路终究没能走通,二人最终无功而返。而后,二人打算问一下当地有名的医者,想打探清楚其中是否有人救活过一名婴儿。
可想而知,通过这种方式想一探究竟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无异于大海捞针。张某和张叔二人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论一次次的计划多么的失败,但二老仍未放弃继续寻找真相。
最后,他们采取了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依靠科学技术对张某和姜某二人进行亲子鉴定,以此来确定二人是否有亲子关系。
通过张叔、张母二人的劝解,张某和姜某最终也愿意采纳二老的建议,同意进行亲子鉴定,以揭开这个弥天大雾。张某和姜某二人前往医院进行了亲子鉴定,过了一会儿后。
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了,显示“张某和姜某并无亲子关系”。听到亲子鉴定的结果后,张某和姜某二人非常开心。因为,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阻挡二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但此时,张母和张叔二人不知该悲伤还是欢喜。欢喜的是张某终于可以跟自己爱的人结婚了,今后也不会有比这更大的事情阻止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
但是,悲伤的是姜某终究不是张某的儿子,自己早年的夭折的儿子终究不会回来,阴阳两隔的二人终究无法相见。自此,一个弥天大雾就此揭开了。
一场荒唐且差点让相爱的二人分道扬镳的悲剧终于收场了。自此,姜某只是姜某,是张某的丈夫,是张母的女婿,而非别人,更不是张母早年夭折的二儿子。
法律分析:近亲结婚涉及的法律问题
假设本案中的张某和姜某是亲兄妹,则二人将会涉及的法律问题如下,首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内容。
我国《民法典》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理念。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也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
很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等各种健康问题。具体而言,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具体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一个概念,其主要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具体包括姨母、舅父、姨姊妹、姨兄弟、舅表兄弟、舅表姊妹、伯父、叔父、姑母、叔伯兄弟、叔伯姊妹、姑表姊妹、姑表兄弟、甥女、甥男、侄女、侄男等。
本案中,如若张某和姜某是亲兄妹,将无法结婚。因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直系血亲禁止结婚。其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然结婚的,其婚姻无效。其中,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结婚双方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关系。
具体到本案,如果张某与姜某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依然的结婚的,即使二人最终结了婚,但二人的婚姻自始无效,即张某和姜某之间自始不存在婚姻关系。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然结婚的,其婚姻无效。最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了,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关夫妻之间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二人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通过二人协议处理;如果二人达不成协议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此外,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张某与姜某存在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然结婚的,致使其婚姻无效。
张某与姜某二人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通过二人通过协议进行处理;如果二人达不成协议的话,那么直接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总而言之,如果张某与姜某存在直系血亲关系,那么,近亲结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无非就是以上几种,即主要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相关规定。
繁华世界,二人相识相知本就不易,更何况在就业压力山大,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二人决定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的实属不易。
因此,望你我都能如愿以偿,在感情方面不受挫,付出的都有回报,而不被辜负。望今年辛苦播下的种子,来年皆能开花并结出硕大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