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锚定“康养名城 活力姜堰”发展定位,坚持产业为先、城市为基、民生为本,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切实扛起改革担当,全力冲刺千亿姜堰,为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增长极而接续奋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佳生主任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决议
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财政局黄鹏局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区本级预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长进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平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咏臻代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