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凡具有我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及城镇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我区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籍地参保)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一、缴费标准
2025 年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70元/人。
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
医疗救助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自2024 年 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并按规定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其连续三个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集中征缴期和待遇享受期
2025 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
参保人员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例如:居民在2025年3月1日缴费的话,待遇等待期为2025年3月1日-5月31日,2025年6月1日之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未参保缴费或在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中: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结束前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例如: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在2025年3月5日缴费,那么该居民的待遇等待期为2025年3月5日-6月4日。如果该居民在2025年3月5日-6月4日之间办理入院,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6月5日后办理入院,将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三、特殊人群参保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岁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周岁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参照普通居民执行。例如:某新生儿于2025年1月1日出生,如其于2025年3月1日办理参保登记,则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其于2025年6月1日办理参保登记,则自2025年6月2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例如:某医疗救助对象,在2025年3月15日缴费,由于他在非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次日,即2025年3月16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五、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医保电子凭证。
六、常用缴费渠道:
1.微信公众号关注“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微服务”—“居民参保缴费”,跳转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中心”页面。或者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税费服务”—“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操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并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进入缴费页面,再输入缴费人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选择缴费年度,即可缴费。
2.微信生活打开微信,点击点右下角“我”—“服务”—“生活缴费”— “社保医保”,先选择参保地市,再选择“江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可缴费。
3.支付宝(赣服通)支付宝“赣服通”—“一件事专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一件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输入缴费人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即可缴费。或者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费专区”—“社保缴费”,经人脸识别认证后,选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即可缴费。
4.云闪付打开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江西社保缴费”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可缴费。
5.税务窗口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各办税服务厅、有关银行柜面,在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
6.职工医保个账代缴使用江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可以通过“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江西智慧医保APP、支付宝(赣服通)以及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等渠道办理,详询当地医保部门。
1.在异地学习、工作、生活的人,不要在异地和我区重复参保。
2.请大家注意,不要跨险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3.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异地安置手续,出江西省就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多扣10%,低收入人员不得享受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等待遇。
4.2025 年已缴费,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等原因需要退费的居民,可在2025年1月1日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相关参保关系,申请办理个人退费。2025年1月1日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经办窗口电话0794-4226001,或税务窗口电话0794-4332816进行咨询。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及时投保,为自己、为亲属增添一道抵御疾病风险的坚实屏障。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美满,阖家幸福!
编辑/郑莹莹 复审/余娟
审签/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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