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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
推动我市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发现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少年运动竞技水平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将于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办
“奔跑吧·少年”2024年嘉峪关市青少年游泳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嘉峪关市体育局 嘉峪关市教育局
二 、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在北市区游泳馆举行。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开放大学,市体校,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四、竞赛组别、项目
6-8岁男子组、女子组: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
9-11岁男子组、女子组: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
12-14男子组、女子组: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
15-18男子组、女子组: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
五、参赛资格
(一)各学校在籍学生(钢院须为中职或技校学生)。
(二)运动员必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籍证明。
(三)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游泳比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所有参赛选手均需自行购买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需提供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五)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主办方颁发参赛证方能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各学校必须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领队、教练不得空缺。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每项每校至多可报6人(男子3人、女子3人)。
(三)各单项比赛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单项比赛。
(四)各参赛运动员须于赛前15分钟到达赛场进行检录,并服从检录处安排,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各学校严格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2024年12月17日中午12:00之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联系人:白玉谦 电话:6312915 15293499159
邮 箱:1944593600qq.com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
(三)为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
(四)各参赛队如对其他参赛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2小时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参赛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申诉问题。
(五)如参赛队有因资格审查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因犯规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六)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八)比赛服装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各项目组别均录取前八名,参加人数不足录取名额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奖励:前三名颁发奖品、奖牌、证书,其余录取名次均颁发证书。
(三)个人奖: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的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四)集体奖:各单项进入前三名队员所得积分(一至三名分别获得7分,5分,3分)累计得出集体奖名次,并颁发集体奖牌。另按参赛队总数30%分别颁发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技术代表、裁判员
技术代表、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被选派人员不再担任本学校代表队领队、教练。
十、会议
1.联席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在市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召开。
2.裁判员培训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19:00在北市区游泳馆会议室召开。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期编辑:团团 内容来源: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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