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月6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月7日至1月12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人数,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1月7日至1月14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月7日9:00至1月13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13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专题的相关下载“招录部门联系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17日9:00至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减免报名费。
(四)网上改报职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10日9:00至3月15日9:3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缴费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
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地区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一)参加面试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
招录机关党组(党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截至2025年1月);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如进行第二次考录,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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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湖北省公务员局
编 辑|吴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