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违规!西安市教育局最新通报

文摘   2024-11-04 13:54   陕西  

今天(11月4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9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以下为通报详情↓↓↓


案例一 、西安优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城区长缨路华东万和城1幢2单元12层21202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1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西安新城诠心思远教育培训学校在新城区幸福北路57号附1号超出许可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机构作出罚款1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强某某,身份证号码:610302********2016,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泰华金汇时代B座3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西安新一科技有限公司在莲湖区丰盛路北侧崇美口腔2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6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陕西壹学职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莲湖区北大街209号院内3号楼102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36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张某某,身份证号码:610523********0519,以个人名义在未央区汉城街道楼阁台村丰产路98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央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6088.46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西安乐知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规组织社会性竞赛活动。雁塔区教育局现场叫停违规竞赛行为,约谈负责人,并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 、薛某,身份证号码:610121********1885,以个人名义在纺织城街道办枣园刘社区姑娘楼1-3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灞桥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2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九、张某某,身份证号码:610424********2646,以个人名义在雅居乐铂琅峯小区16号楼102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西安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陕西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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