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工信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办理海南省2024年
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的通知》
(琼工信汽车〔2024〕290号)
明确了2024年海南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补贴的相关政策与办理细节
需要注意的是
运营服务补贴、充电费用补贴
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
应用项目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在海南省内购买并注册登记为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新车车辆所有人。为了符合补贴要求,车辆必须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核算车辆里程和充电量,且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车辆未过户,车辆所有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补贴范围。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均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
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2.7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0.9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1.8万元、0.7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新能源城市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7万元、1.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充电量达到2000度(含)以上每辆可申领1800元的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350元的充电费用补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逾期将不予办理。
车辆所有人可通过“海易办”移动端和电脑端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并选择“海易兑”应用进行补贴申请。
个人车辆所有人的充电费用补贴将分阶段发放,而运营服务补贴和非个人车辆所有人的充电费用补贴则将在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
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各市县相关部门将落实推广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通知明确,对于协助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所涉车辆的补贴资格。
来源:记者 刘兵 | 编辑: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