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10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方案如下:
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报名,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最终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报名咨询电话:用人单位办公室电话(附件1),报名监督电话:0776-3280825。
编辑:陆章效
初审:罗冬梅
复审:农秋靖
签发:黄丽澄
温馨提示
一、任何招聘若有收费的现象均有诈骗嫌疑,请广大应聘者小心谨慎;
二、已提供企业联系方式,应聘者也可直接向企业电话咨询报名;
三、以上信息具有时效性,岗位信息由用人企业提供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最终解释权归企业,以企业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