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被“双开”,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骗取学历、搞权色交易,通报中更是提到其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曾就职于中国华诚集团,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规划部副部长,北京南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丰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兼),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3年12月起,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5年02月起,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7年10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年01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5年12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2016年01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8年04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
2023年01月-2024年05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中共二十大代表[7],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05月资格终止)。
亲爱的读者,由于微信公众号改版,很多朋友不能及时收到我们的消息。 想要第一时间看到我的文章,请给【基层那些事】设个“星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