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购房:最高可叠加补贴90平米!这些人可享→

文摘   2024-11-06 18:01   湖北  



一、出台实施综合性
     民生政策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实施人口第一战略、人才第一资源、产业第一支撑,实现城区工作生活人员“住有所居”、“住有优居”。




二、安居工程行动时限

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此期间在京山市中心城区购房,政府对特定人群给予补贴




三、购房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以下八类人群购房给予补贴


(一)多孩家庭

本地户籍,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非本地户籍,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家庭补贴15平方米,生育三孩家庭补贴30平方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孩次不叠加享受。


(二)非中心城区农村居民家庭

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每户补贴10平方米,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补贴最高可达40平方米。


(三)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2021年12月31日之后在京山市以外务工6个月以上的,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每户补贴10平方米,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补贴最高可达40平方米。


(四)市外户籍人员

户籍地在本市以外,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每户补贴10平方米,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最高可达40平方米。


(五)引进人才

2017年1月1日以后大学毕业,在京山市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分别补贴25平方米、20平方米、15平方米、10平方米。全职在我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2017年以后评审晋级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补贴20平方米。夫妻都符合条件的可叠加补贴,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最高可达80平方米。


(六)医务人员

市域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职在岗、离退休医务人员(不含备案制个体诊所、药店);下沉基层服务连续服务满1年的市域外医疗卫生人才(医生、护士、药师、技师和医疗管理人员),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补贴15平方米。夫妻都符合条件的可叠加补贴,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最高可达60平方米。


(七)教师

在职在岗教师、离退休教师(含在册2年以上代课教师),在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补贴15平方米。夫妻都符合条件的可叠加补贴,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最高可达60平方米。


(八)产业工人

产业工人是指将户籍迁移至京山城区,或者在城区有稳定住所(购房或租赁)、从事非农生产且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京山市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积分给予工龄补贴,1年工龄计1分,1分补贴1平方米,补贴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产业工人属技能人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另给予15平方米、10平方米、5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并可与工龄积分购房补贴叠加享受。夫妻都符合条件的可以叠加补贴,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叠加享受,最高可达90平方米。



四、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和兑付



教师、医务、人才、产业工人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农村居民和外地返乡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市外户籍人员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多孩家庭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学位证、执业资格、生育证等必要资料,由受理单位安排专人全程代办,完成购房补贴资格认定。


已完成资格认定的购房人在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选定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后,项目楼盘的工作人员凭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审批表审批的补贴面积标准现场核减购房款,完成补贴兑付。




五、注意事项



1.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贴对象必须作为购房人和权利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


2.工抵房、司法拍卖房住房、拆迁还建类住房、公寓不纳入补贴范围。


3.所购商品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4.高端个性化定制住房项目每户补贴不超过6万元。


六、注意事项



购房补贴协议项目暂限以下23个项目,购房补贴房协议项目如需调整,由市房产服务中心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七、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一)公积金优惠政策

新购住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 5年期以下(含5年)、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分别为2.35%、2.85%。按揭贷款可贷金额普通住宅最高70万元、高端住宅最高14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84万元,人才可贷额度最高210万元。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一次性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银行优惠政策

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由3.15%降至2.9%。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综合京山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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