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政务   2024-12-23 18:09   云南  


近日,威信法院罗布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10000元,结束了一场持续五年的纠纷。




基本案情

李某与王某本系表兄妹关系,2013年双方隐瞒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9年双方因婚姻效力、子女抚养及共同财产的处置产生纠纷,向威信法院提起诉讼。同年9月,威信法院判决双方婚姻无效,子女由王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但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修建的房屋因未办理产权手续,故未予处置。判决后又因李某未支付抚养费,王某便向威信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威信法院执行下,李某因无履行能力仅支付了部分抚养费,后被威信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某与王某的纠纷就持续到了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李某得知王某已将双方共同修建的房屋作价110000元进行变卖,便向威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均分割房款。收到起诉材料后,威信法院罗布法庭查明,李某与王某之间除房屋未分割外,还涉及到抚养费未足额给付、部分共同债务未处理的情况,如进入诉讼程序,王某需要另行起诉以及继续申请执行,双方将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处理纠纷,所以为了更快更好的解决双方纠纷,威信法院罗布法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024年12月,在调解员多次电话、微信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应支付给王某的抚养费与王某应支付给李某的房屋分割款及其余债务等相抵扣后,被告王某再补偿原告李某10000元,双方同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从此两清。”王某收到购房款后,立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李某支付了10000元,同时王某也撤回了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申请。至此,该起长达持续了五年的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下一步,威信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耕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在诉前、庭前、庭中、判前等多环节充分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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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法庭 邓卓丰|供 稿

张   淑|编 辑

余修甫|审 核

wxfyzzb@126.com|邮 箱



威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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