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所讯||我所侯小兵律师开展“股东退出公司的实务探讨兼论《新公司法》第88条”专题讲座

职场   2024-12-27 17:56   天津  






DONG FANG NEWS

东方新闻



LATEST NEWS

12月27日上午10:00,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侯小兵律师,在20楼会议厅为参会律师们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新《公司法》之股东如何承担连带责任”的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侯小兵律师首先对股东退出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性和挑战性进行简要分析。随后,他剖析了该案件中的各个环节,从股东权益的保障到公司债务的清偿,再到《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具体规定,都进行了详尽而准确的解读。

随后,侯小兵律师不仅分享了他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的经验,还通过提问互动的方式,激发了在场律师及实习律师们的思考和讨论。

参会律师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充实、条理清晰,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对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未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开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系列专题讲座,提供专业解读和实操指导,为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

往期《新公司法》主题新闻:
今日所讯||我所侯小兵律师讲授“新《公司法》之股东如何承担连带责任”专场讲座成功举办
法律研究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召开新《公司法》研读会,深化企业法律服务能力
民法典宣传月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智联招聘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的股权设计与公司治理实操分享会"
今日所讯丨我所副主任张春卉律师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背景下企业登记政策及事项变更效力解读专题讲座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侯小兵律师开展“新公司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主题讲座
专业研究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举办“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及时间效力”主题讲座暨侯小兵新书签售会活动

近期动态




东方律师事务所

DONGFANG LAW FIRM · SINCE1988




东方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8年,是天津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的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律所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关注  东方

www.dongfangls.com





本公众号所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我们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此文章的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如需转载或引用此文章的任何内容,请通过公众号与我们联系,转发时需注明出处。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欢迎提出建议、惠赐作品,您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dongfanglaw@126.com

联系我们

前台电话:022-23379299

加盟咨询:18502223452 王女士

业务咨询:13323404465 梁先生

服务热线:400-065-7885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东方律所始创于1988年,为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天津总部拥有律师团队近200人,全国建成及筹备中分所20家,总部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北方金融大厦20-21层,联系我们:400-065-7885(24小时)
 最新文章